已在医院试用参加招聘的人员,考试、考核、面试、体检合格并聘用人员不再设立试用期,直接聘用。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由人事科、护理部具体承办。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开阳县卫食药局纪委的监督。监督电话:7229807。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考核面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考核面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开阳县人民医院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