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技能考核、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开考。
(3)人才引进岗位,按《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要求,采取直接考核(面试)的方式录聘,面试与公开招聘同步进行。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1、笔试内容
笔试为西医类、中医类、公卫、检验、计算机管理、财务管理6个科目。其中:内科医师、妇产科医师、儿科医师、五官科医师、麻醉、放射、B超、护理、口腔9个职位考西医类科目,中医师、针灸医师、康复治疗、中药4个职位考中医类科目。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3、面试和技能考核
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和技能考核。根据应聘同一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技能考核的人选。
考生根据应聘职位按抽签确定顺序进行面试和技能考核。
4、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25%+面试考核成绩×25%
(其中:应聘公卫医师、中药调剂、检验士、财务管理、计算机管理5个职位的人员只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综合总成绩)。
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县卫生局具体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职位要求,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录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录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为期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聘;不合格的,不予录聘。乡镇(中心)卫生院应聘者一经录聘,必须服从县卫生局在全县乡镇(中心)卫生院内统一分配。
八、相关待遇
一经录聘,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0731—27618842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31—28681082、县纪委(监察局)0731—27619161、县委组织部0731—27272646、县人社局0731—27560810
十、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株洲县卫生局
2014年11月3日
附件1: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人才引进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