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地点:佛山市口腔医院六楼行政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河滨路5号。招聘联系电话:0757-82813462联系人:王老师,邮编:528000
3、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户口簿、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及应聘岗位说明的文字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
五、考试、体检、考核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我院此批拟招聘岗位均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均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由医院组织人事及相关科室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后安排到相关科室进行为期1-2周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果由医院人事部门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
对免于笔试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体检和考察: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口腔医院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