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局招聘村医公告
为加强村卫生室医生队伍建设,确保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1】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医生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二、服务年限
由镇卫生院与聘用村医签订合同,聘期为三年,期满后考评合格并符合当时聘用条件的,优先续聘;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三、主要服务内容
承担与村卫生室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聘用期间待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得补偿:
(一)每名村医给予每月2000元的补助(其中1000元由区财政支付,另外1000元从基本药物制度专项经费支出);
(二)按照村卫生室所在村委会服务人口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
(三)村卫生室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并经考核合格后,由镇卫生院按有关标准支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
(四)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作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经费补偿途径(每人次6元,其中由新农合基金报销5.5元);
(五)乡镇卫生院按规定为受聘村卫生室医生办理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相关社会保障。
五、招聘条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卫生事业;
2、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无传染病、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村卫生室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或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医学专业水平证书;
4、所学医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医士、中西医结合或卫生保健等相关专业;
5、依法取得海南省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或)执业证书;
6、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电脑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