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
对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经开区党群部和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经开区党群部:
1.在职人员应在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经开区党群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经开区党群部和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审查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未将上诉材料送经开区党群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凭经开区党群部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经开区党群部同意,逾期未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1.监督电话:绵阳经开区监察局0816-8130081
2.咨询电话: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16-8130025、0816-8130022
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2014年11月21日
附件:
1.招聘岗位需求表
2.报考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