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考生不得请人代考或请人陪考。违反本规定,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和陪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樊城区事业单位。陪考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的,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学校。
5、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1、面试由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和相关专家进行。
2、笔试结束后,由区人社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通过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查询请登陆: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樊城区人民政府网。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员选岗、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选岗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和岗位分布情况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选岗。出现选岗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体检、考核、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按期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出现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进行人员递补。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同时,在基层卫生院工作满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愿意继续在基层卫生院工作者,办理正式事业单位入编手续。若工作不满三年或满三年愿意自动离开基层卫生院的,不使用樊城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编制。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1、招聘岗位计划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