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卫计局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口腔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学校、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等10家招聘单位,均为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学校、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余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及相关单位网站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人事关系不在珠海市的应聘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附件2)执行。同时,对于附件1中未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按以下标准执行: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为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工作经历不包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4年12月16日至18日(8:3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206室;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206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电话:0756-2128902。
3.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②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④在职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考生须按附件4样板,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提交),人事关系在珠海市的证明(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者毋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⑤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⑥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原件,通过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2015年1月13日前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现场抽题回答及提问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入围实践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
3.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依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资格复查通知》,于整个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查
体检及考察对象,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所缺名额可在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