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事业在编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嘉兴市卫生局和招聘医院组织实施。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
面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医.学 全在.线招聘,提供www.med126.com,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卫生网通知通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整理提供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卫生局和招聘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卫生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卫生网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875707、0573-82875703
监督电话:0573-82875815、0573-82228947
嘉兴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2日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