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范围的确定,按《泰州市高港区2015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区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区人社部门及时在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ghrss.gov.cn)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上午12: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单位未同意或区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9月11日上午9∶00—11∶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人社局和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
区人社局和卫计委对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2)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协议)的应届毕业生江苏卫生人才网招聘信息,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由区卫计委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开选岗
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需公开选岗的岗位,由区卫计委组织选岗。进入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每人限选所报岗位中的一个,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选岗结束后,已选定的岗位如因报考人员放弃,所缺岗位不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江苏卫生人才网招聘信息。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递补。
(九)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区卫计委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聘用审批后自动放弃,所缺岗位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人员聘用后连续两个考试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一经聘用,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格坚持公告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966546(区人社局)
0523—86966071(区卫计委)
报名期间:0523—86966382(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6966163(区纪委)
0523—86966346(区人社局纪委)
0523—86966271(区卫计委纪委)
指定网站:
高港区人民政府网;
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
附件:
1、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考试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