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营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等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及《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并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2015年营口市最新医院招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8名(详见附件:营口市部分医疗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上打印)、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另外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30日到招聘单位所在县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报名,报名费为50元人民币。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
2.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四)面试内容和分值。
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2015年营口市最新医院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考生按照总成绩高低先后选择派驻单位。
(六)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市卫计委等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需递补的,经市卫计委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审核后,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2015年营口市最新医院招聘。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