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招聘职位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除报考县人民医院药剂、康复科、骨科、妇产科、外科、B超、儿科、内科、麻醉职位中具有相应职位执业资格证的列前外,其他所有招聘职位(同时含上述县人民医院招聘职位中,如同一职位具有同一持证情况的对象),则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列前;学历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列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湖南2015年南县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过程实施监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因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同一招聘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七、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不能少于五年),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由县卫生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聘人员中如出现取消聘用资格和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招聘职位,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能替补)。聘用对象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规定,解除其聘用关系,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均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www.med126.com。
八、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湖南2015年南县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2、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招聘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单位及电话: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7-5221177
南县监察局:0737-5224756
南县卫生局:0737-5225249
附件: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监察局
南县卫生局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