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为毕业后在社会上的表现情况,其中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考核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并在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指导。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教育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公示后,应聘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清远市人民医院招聘信息。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须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符合《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有关规定,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列入清新区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府〔2010〕59号执行。即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申请人要到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新区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因个人原因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聘用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www.med126.com。
本公告由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
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