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设在苏州市吴江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到吴江参加考试的考生,凭车票报销其往返路费(火车硬座(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及其他交通工具,报销最高限额1500元,低于最高限额的按实际金额报销,路程区间一般不得超过考生就读学校或实习单位所在地区至吴江区距离,特殊情况须征得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销)。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健康吴江网站上公示三天。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标准。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当场签写就业意向书,就业协议书由招聘单位留存。体检由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照《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www.med126.com。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卫计委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区人社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吴江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享受事业单位待遇,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42、63950911。
八、本《简章》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63160128。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