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时间:2015年12月27日上午8:30—下午16:00。
(二)地点:中山大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体育馆)。
(三)参加现场考核的应聘人员须带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件(2016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带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于12月27日8:30到中山大学北校区体育馆报到。
六、考试考核方式
由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组织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市级卫生计生单位赴中山大学组织现场招聘,各引才单位成立引才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现场考试考核,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www.med126.com。
考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实际参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应不低于2: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若经认定的紧缺急需或特殊岗位仅有1人报名并参考,该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该招聘事业单位岗位中形成竞争关系并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试考核成绩的最低分。
被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当场签订聘用协议(应届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生签订聘用协议)。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2015年重庆市医学招聘信息。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医药卫生人才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成绩和拟聘单位及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