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防眼科
1.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1名
任职要求:50岁以下,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预防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预防及公共卫生专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廉洁自律;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承担过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三甲医院或市级疾病控制机构或海外相当级别研究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党务人事办(材料恕不退还)。有计划招聘的学科带头人岗位常年开放报名,不受招聘时间限制。
2.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与资格审查,确定笔试、面试名单。
3.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www.med126.com。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属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16年上海市眼科医院有什么招聘信息。
请应聘者尽快将个人简历、近照、相关证书及能力证明复印件及其他材料寄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人事科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380号邮编:200040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62674070
电子信箱:syfrsk@163.com
上海市眼科医院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