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户口所在镇、园区、街道人社所或市人社局开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体检前2天。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拟录取人员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或者3年(2个周期)未取得执业资格的,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本专科生岗位人员自动放弃复审资格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
(四)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的;
(五)拟录取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www.med126.com。
九、招聘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兴市卫生局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信息在宜兴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10-87980417、0510-87994293、0510-87985125。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将贯彻“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0510-87980140
十一、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宜兴市卫生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