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及进入面试人选成绩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官方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要求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福建省卫生人才网2016年。
九、联系方式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建)
邮编:350108
电话:0591—22862286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建)和福建医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医大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2960(医大人事处);0591-22862537(医大监督电话)。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筹建)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