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开始。
2.考试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3.考试方式:应聘人员按专业进行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4.考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考试工作由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靖江市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不足岗位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体检。由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靖江市人社部门、靖江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聘用审批结束前可按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本岗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于2016年7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被聘用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如在两个考试年度内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则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根据具体情况享受如下待遇:
1.符合《靖江市引进和用好优秀人才暂行办法》和《中共靖江市委靖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企”工程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条件的,享受文件规定待遇。
2.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高层次人才一卡通”优待卡,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人才工程,符合条件的,在项目资助、进修培训、技能补贴、载体资助、评优表彰等方面享受本土优秀人才培养对象同等待遇。
3.其他待遇另行协商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城西桥南首一号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高苇
电话:0523-84506999邮编:214500
报名邮箱:717197667@qq.com
指定网站: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靖江人才网
六、本次招聘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1616(靖江市纪委)
0523-89180322(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委监察室)
七、本《公告》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506999(靖江市第二人民院)
0523-89180508(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委)
0523-80292122(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