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2016年度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通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所需条件详见《象山县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护理职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户籍以2016年3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招考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9日-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楼(象山县天安路999号)1号楼724视频会议室(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574-65763924、13566533793。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象山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应届生须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3张;历届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1寸彩色正面近照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浙江省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网。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职位均为我县医学紧缺类人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2)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本县卫生计生系统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其中县第二人民医院的骨科职位招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领军型人才,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面试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若成绩相等,并列确定进入体检对象。面试主要测试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定于3月31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