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临床类考医学“三基”知识,护理类考护理“三基”知识,中医、中药考中医药基础知识,其他类考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下午14:30—16:30。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于4月底前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合并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该岗位所推出的招聘单位及相应岗位,如考生自动放弃择岗,则不再进行递补(非合并岗位可以根据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陆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查看体检人员名单。如因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由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参考《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官网、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绍兴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其中绍兴市第五医院、绍兴袍江医院的事业编制挂靠在绍兴市医学学会办公室,护士5聘用人员与市公安局下属的绍兴市强制医疗所签约)。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1年1月1日以来新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包括2016年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公开招聘的第一批拟聘用人员)。
3.部分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16年3月30日止。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需出具单位证明的,必须在2016年3月30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样表见附件)。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需规培的人员聘用上岗后,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5.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请到网上查询。
8.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只支持IE浏览器,否则照片将无法上传;报名时请关闭网页拦截软件;填写验证码、身份证、邮编、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到涉及数字时请在输入法状态中使用半角状态输入;填写固定电话时请输入有区号的电话号码,例如057585555555;要求上传的照片请用近2年内免冠一寸照片,大小在500K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使用半角状态的输入法。
9.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为0575-8508055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为0575-85080562、85080561。
附件:
1、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绍兴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