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由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安排的笔试,笔试卷面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入选名单和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上公示。
4.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A.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B.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C.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D.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考官由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实践操作环节人员,具体入选名单和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网上公示。
(三)专业技术人员实践操作
1.实践操作满分100分,在专业测试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到报考岗位进行实践操作。
2.实践操作完成后,同一岗位上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实践操作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网上公示,如有放弃者,按照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乌鲁木齐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人员和时间于体检前三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上进行通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考察
(一)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原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并经核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第六十条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十、公示
经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会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在1个月内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布、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公告,避免错过相关考试安排、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