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方式:
方式一:结构化面试
B类职位进行结构化面试。10分钟三道题,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
方式二:专业技能考核
A类职位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技术实际操作水平以及综合分析、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
专业技能考核分五个科目:西医师类、中医师类、护理、放射B超影像类、口腔。其中:儿科、五官科、内科医师3个职位考西医师类;中医、中西结合医师2个职位考中医师类。
4、成绩合成
B类职位笔试、结构化面试的职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A类职位笔试、专业技能考核的职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
笔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结构化面试或技能考核评委组的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职位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职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自愿在株洲县服务5年协议》,协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12个月)。拟聘人员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乡镇(中心)卫生院聘用人员,须服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全县乡镇(中心)卫生院统筹调剂安排。
三、相关待遇
试用期间享受国家及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相应待遇。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四、纪律监督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各环节相关信息在株洲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31—27618842
监督电话:
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0731—27629915
县委组织部0731—27618580
县人社局0731—27560810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株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