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卫计委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4月7日);
2.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3.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五年及以上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其他
1.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应于2016年7月1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上午8:30—下午18:00
2.各招聘单位报名地点: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62896108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2900209
重庆市南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电话:62813002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方式采取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提前下载填写《重庆市南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准备好相关资料,报名时提交给应聘单位。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在上一招聘现场已经招聘满员的岗位在下一招聘现场不再招聘。
4.考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
5.考试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具体考室及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招聘时间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进度,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录考试栏目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时需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③《重庆市南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注: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考核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