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与资格审查,确定笔试、面试名单。
3.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属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请应聘者尽快将个人简历、近照、相关证书及能力证明复印件及其他材料寄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人事科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380号邮编:200040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62674070
电子信箱:syfrsk@163.com
上海市眼科医院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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