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结束,由卫计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初审,报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审定,对经审定的拟聘人员在区人社网和卫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卫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如在规定时期内不到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进编、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政策规定和条件标准,严密工作程序,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整个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为: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7890030(区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7816063(区人社局事管科)、7830855(区卫计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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