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二)本公告由内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023159
监督举报电话:0832-5858950
附件:内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
内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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