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单位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凡录用后不到岗者,将取消其在新津县属医疗卫生单位临时聘用资格。
(三)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八、待遇
考核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新津县纪委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新津县人社局(028-82529726)
新津县卫计局(028-82517285)
附件:1.《2016年新津县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16年新津县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津县卫生和计划育局
2016年5月12日
附件【.doc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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