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由贵州省总工会组织实施。
1、笔试
主要内容:根据各岗位要求测试专业知识。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结束、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通知。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2、专业技术测试:
所有完成笔试科目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进入下一轮专业技术测试。各医疗业务岗位根据接诊病人情况,对病人的诊疗及设施设备操作等的全过程进行测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未完成专业技术测试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技术测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3、面试
笔试和专业技术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专业技术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专业技术测试成绩之和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主要内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时间、地点在专业测试成绩公布后通知。
应聘人员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第一的,笔试成绩和专业技术测试成绩之和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术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专业技术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