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内容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2、面试方式: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调人员组成面试考评组,面试考评组人员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面试。
3、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2016年5月31日8:00时
体检地点:瓮安县人民医院
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待遇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先在科室进行三个月的进修培训学习,签订进修学习协议,按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办法管理,享受进修待遇,三个月后医院对其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直接签订聘用合同,按《瓮安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及享受待遇。
十、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瓮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瓮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
本次招聘方案解释权由瓮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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