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350004.
联系电话:0591-83258119、0591-83947296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单位及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1314(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0591-83947180(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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