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学历、计算机等级、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在我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人事科履行相关聘用程序。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院办公室牵头,人事科和信息科共同组织实施,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56-8523360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德江县民族中医院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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