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1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8-06
截止日期:2016年8月12日
所属省份:贵州
工作地点:遵义
招聘人数:1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红花岗区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名到单位从事外科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对象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外科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对象为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外科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红花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5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严重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8.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