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黔江区公开招聘45名教育事业单位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8
截止日期:2016年8月18日
所属省份:重庆
工作地点:重庆
招聘人数:45名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为学校公开招聘专职卫生技术人员45名,均为正式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黔江区2016年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9.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