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驻马店市招聘20名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6
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
所属省份:河南
工作地点:驻马店市
招聘人数:20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省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决定为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一、招聘计划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在县级公立医院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为该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为特岗全科医生,是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369人才工程)的重要内容。2016年共招聘20名。详见《2016年驻马店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省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在此基础上仍未完成年度招聘任务时,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在乡镇卫生院已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中,招聘部分特岗全科医生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县级政府所在地和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外)工作,享受上级补助的岗位津贴,但招聘比例不得超过该计划总招聘人数的20%。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