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应填写《哈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财政聘用人员审查表》(可登陆哈密市政府网网站(www.xjhm.gov.cn)下载)。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按总成绩高低在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哈密市政府网网站(www.xjhm.gov.cn)公示。
三、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新聘人员属哈密市财政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市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对待。新聘人员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退休按社保相关政策办理。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哈密市招聘财政聘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哈密市招聘财政聘用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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