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面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笔试、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考生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在同一天进行)。笔试、面试项目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面试考察内容包括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我单位在笔试、面试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并在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笔试:11月9日上午8:30——10:00
面试:11月9日上午10:30开始
地点:罗村医院门诊八楼会议室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实践考核期为7至10个工作日。凡正在我单位临时聘用或在本年度内在我单位的正规招考中已完成相应时间的实践考核的可根据临聘或考核实践的情况进行评分,不再重新启动实践考核流程。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实践考核报到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我单位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卫生人才招聘管理系统进行公布,同时在单位网站、南海人才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接收和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1.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凭招委会发出的《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2.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录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十)其他
1、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余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前提供学历认证,请提前做好准备。
2、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3、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为2016年11月4日。
4、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5、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6、招聘考试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试用考察期开始后,受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8、高层次特殊人才招聘常年开展。符合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条件的,由我单位向招委会提出申请,经业务考核、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后,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经报招委会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57-81268278,联系人:朱小姐或李小姐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403898
本方案解释权属医院人力资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