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为120钟,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3、笔试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多功能厅。
5、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的计算:按评分标准打分,累加总成绩。
7、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该科总分的60%。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8、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6年12月6日。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3、Y=1.2X+5(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2、面试对象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12月29日。
4、面试时间:2017年1月4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5、面试地点: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多功能厅。
6、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面试评委会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
7、面试内容:岗位素质,专业知识和(或)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
8、面试单科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公布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时间:2017年1月11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进行考察。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信息公布: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ww.stwsj.gov.cn)和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网(http://www.st3yy.com)公开发布。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联系部门: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2、联系电话:0754-87496088;
3、电子邮箱:stsdsrmyy@163.com;
4、监督部门和电话: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办公室:0754-87494333;
汕头市卫计局人事科:0754-88547977;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4-88179804。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