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报考同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前两者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核招聘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ww.tjxwsj.cn/)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招聘小组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政审,政审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动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政审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和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ww.tjxwsj.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通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相同条件实行统一招聘的岗位,在聘用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一旦被招聘单位聘用,在聘用岗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得低于6周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
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予以公告。报名者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27—722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