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折算)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合成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招聘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合成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含山县卫生计生委网、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其中县中医医院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属编制内总量控制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所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在聘期内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酬;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聘用单位统一将人事档案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镇卫生院及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报到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后7个工作日内从考试入围者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所报专业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四、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卫生计生委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予以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公告由县卫生计生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生计生委0555-4335009
县人社局0555-4958276
含山县卫生计生委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