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缴费。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11月2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岗位代码:02017、02022的岗位(都江堰市金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江堰市聚源镇卫生院财务科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
2.02017、02022岗位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至1:2。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6年11月10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于2016年11月25日17: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5.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政策。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至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的工作日内向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联系电话:028-89741026)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所在区(市)县具有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伍(复员)证书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6.笔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12月中旬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8.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原件校验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相关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