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2名,各招聘单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下半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和2016年永嘉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入围对象,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技能条件。招考专业的审查,依照《2016年下半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附件3)。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永嘉县常住户口(本人非永嘉户籍,但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永嘉县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考,户口落户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15日)或永嘉县生源(指全日制毕业生被高校或中专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县)。岗位户口不限的详见附件1。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具体的报名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上塘县前西路永嘉卫生大楼东大门)。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户口不在永嘉,但父母一方为永嘉县常住户口的,须出具父母一方的户籍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配偶为永嘉县常住户口的,须出具配偶的户籍证明及结婚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开考比例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妇幼计生岗位(岗位代码160201)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其余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但设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各笔试科目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计算;如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少于5人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准考证发放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6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6日9:00登陆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2016年下半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