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卫计等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省委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翠屏区卫计等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招信息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考核招聘符合《翠屏区卫计等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岗位30个
三、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翠屏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翠屏区青皮树31号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联系电话:0831-8237648、8237647。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在网上下载填写《翠屏区卫计等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
3.申请政策性加分,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依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政策性加分参照宜宾市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执行。
四、综合考评
考评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3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可放宽开考比例或调减岗位数量。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37号文件规定,领取面试(或专业技能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
聘用成绩计算方法: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聘用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聘用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现场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六、考核2010]
七、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者,由翠屏区人社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通过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未通过确认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任何环节均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十、特别提示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