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医院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进入面试人选,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医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2*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加试或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我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凡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57096(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