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晋城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和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市直卫生系统5个医疗卫生单位共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名),其中: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人;
2.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7人;
3.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2人;
4.市第三人民医院3人;
5.市健康教育所1人。
具体招聘岗位见《晋城市2016年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转成在编教师的人员;参加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其中:相同专业的招聘岗位,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属于单一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顺延两天。相关信息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晋城人才网、晋城卫生信息网发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11月28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晋城人才网、晋城卫生信息网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6年11月28日9:00至2016年12月2日17:00期间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及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