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不足岗位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卫计委和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从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海陵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从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区卫计委按规定程序报区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如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聘用通知书》或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如果符合《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泰海政发[2009]94号)和《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等条件的,享受文件规定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和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委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5972(区卫计委),0523-86228791(区人社局)。
2.举报电话:0523-86210508(区卫计委监察室)。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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