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名称 |
经费来源 |
学历 |
专业 | |||
第四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 |
药剂科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药学 | |
收费员 |
2 |
会计学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至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112号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六楼楼),联系人:蔡琳、许梅,电话:0515-68668911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身份证;③毕业证;④资格证。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6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结束后,将岗位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六、回避与监督
1、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336054(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
0515-88550242(市四院监察室)
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