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卫技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坐落于佛宗道源、神山秀水之5A级旅游胜地天台县境内。医院创建于1966年,为台州市直属医疗卫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台州市集医疗、科研、教学和社会防治职能于一体的治疗精神、心理疾病的公立非营利性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科带头人3名,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与交流能力。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背景。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高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3、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东路2号,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G楼318人事科。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
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tzsey1966@163.com。相关报名材料在考核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本人。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
应聘人员人数一般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1.5倍,否则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应聘的,可不受招聘比例限制。
招聘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面试考官量化打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招聘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一般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并组织院内外专家就其学术水平等进行评议并作出鉴定。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上公示7天(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其他
应聘者在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情况依次进行。
五、咨询和监督
招聘岗位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联系。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东路2号,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G楼318人事科。
邮编:317200。
电话:0576-83979090;传真:0576-83979020。
邮箱:tzsey1966@163.com。
联系人:许老师、张老师
市纪委驻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8320661。
本公告由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