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二)因学校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在2017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本人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不予录用;
(三)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市医学学术信息管理中心考试科0572-2760185
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572-2555130
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572-2038052
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0572-2290508
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72-2030010
市中医院人事科0572-2770822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入围体检、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均通过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6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72-2760058,驻市卫生计生局纪检组
湖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