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初试成绩×25%+面试复试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其余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复试成绩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本中心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网站(人才招聘)。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师资力量)。
浙江省残联网站(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本中心网站和浙江省残联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浙江省残联机关纪委:0571-8883055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90865,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