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采取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依据招聘岗位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收看招聘办公告和招聘办通知)。本科以上学历的,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若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最高学历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
4、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6、公示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办理有关人事手续,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上岗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聘用人员优惠政策:按豫卫发【2015】2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七、在南召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